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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3日 星期三

青少年憂鬱症 ─ 蔡幸芳醫師/陳信昭醫師

成大精神科蔡幸芳醫師/陳信昭醫師 著

  「最近我這個孩子不知道怎麼回事,變得好容易生氣,臉上都嘟著一張嘴,很不開心的樣子,也不像以前開開心心,還會找同學去打球,現在都躲在自己房間,也不愛出門,有時看到他,覺得他失神失神的,跟他講話,也一副不耐煩,老抱怨自己記憶力變差,很累提不起勁,晚上睡不著,上課沒辦法專心,這次月考退步,覺得自己表現太差了,對不起父母師長。」父母表示也不曉得孩子究竟遇到什麼困難,還是發生了什麼事,推測會不會是功課壓力太大了。
  如果告訴個案的父母說”您的孩子得了青少年憂鬱症”,很多父母的反應常是:當學生最輕鬆了,我們又沒給他什麼壓力,怎麼會得憂鬱症,會不會只是為了一些事心情不好而已。
  憂鬱心情和憂鬱症並不完全相等,憂鬱症是指憂鬱症狀的來由、嚴重程度及持續時間超乎尋常,而隨著不同年齡、不同的發展階段會有一些不同的表現,常見的憂鬱症狀可從四大方面表現:

  第一、心情方面:例如難過、心情低落、憂鬱、不快樂、沮喪、空虛、擔憂、易怒。
  第二、認知方面:例如失去興趣、難以專心、低自尊、負面思考、無法決斷、愧疚、自殺意念、幻聽、妄想、無價值感、無助無望、記憶力差。
  第三、行為方面:例如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動、哭泣、社交退縮、依賴、自殺行為。
  第四、身體方面:例如睡眠困擾、疲累、食慾困擾、體重減輕或增加、疼痛、胃腸不適、性慾降低。
   兩歲前的小孩也可能以惡夢、夜驚、對立行為或過度恐懼等症狀來表現,學齡兒童及青少年也可能以違法、憤怒、易變情緒、對立、好動、物質濫用、性行為等症狀來表現。依據DSM-IV(一種精神疾病分類法)所訂的憂鬱症診斷準則,分類為重鬱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低落性情感障礙症(dysthymic disorder),及其他未註明之憂鬱疾患(depressive disorder not otherwise specified)
  重鬱發作(major depressive episode)指的是【至少兩週期間內,同時出現下列症狀五項(或五項以上),且呈現由原先功能的改變;(1)憂鬱心情、(2)失去興趣或喜樂此兩項症狀至少應有其中之一。
(1)憂鬱心情,幾乎整天都是,幾乎毎日都有。在兒童青少年可為易怒的心情。
(2)在所有或幾乎所有的活動,興趣或喜樂都顯著減少,幾乎整天都是,幾乎毎日都有。
(3)非處於節食而明顯體重下降,或體重增加,或毎天食慾減少或增加。在兒童,無法增加預期應增的體重即應考慮。
(4)幾乎毎日失眠或嗜睡。
(5)幾乎毎日精神運動性激動或遲滯。
(6)幾乎毎日疲累或失去活力。
(7)幾乎毎日有無價值感,或過分或不合宜的罪惡感(可達妄想程度)
(8)幾乎毎日思考能力或專注能力減退、或無決斷力。
(9)反覆想到死亡(不只是害怕自己即將死去)、重複出現無特別計畫的自殺意念、有過自殺嘗試,或已有實行自殺的特別計畫。】
   低落性情感障礙症指的是【幾乎整天憂鬱心情,憂鬱心情的日子比非憂鬱心情的日子為多,可由主觀陳述或他人觀察而顯示,為期至少兩年。在兒童及青少年可為心情易怒,為期必須至少一年。且心情憂鬱時出現下列症狀兩項(或兩項以上)
  (1)胃口不好或吃的過多。
  (2)失眠或嗜睡。
  (3)活力低或疲累。
  (4)低自尊。
  (5)專注能力減退或有困難作決定。
  (6)感覺無望。

  且在情感障礙的兩年(兒童及青少年為一年)中,其症狀從未一次消失兩個月以上,並且在這期間未曾有過重鬱發作。】
  有一些憂鬱症自填量表可以作為診斷之參考,但確實的診斷必須藉由完整的會談評估及一些檢查排除其他之可能性,例如甲狀腺功能異常,不能單靠量表就下診斷。憂鬱症也要與躁鬱症、精神分裂症、注意力不足過動症、對立反抗症、行為規範障礙症、藥物濫用、傷慟反應、適應不良等疾病作鑑別診斷。
  對於憂鬱症的成因,近來有愈來愈多證據顯示與大腦內神經傳導物質及功能失調有關。有一份報告(Steingard等人,1996)顯示腦部核磁共振之檢查下,發現憂鬱的年輕人比起沒有憂鬱的年輕人有較小的額葉體積比以及較大的腦室體積比。而另一份報告(Tutus等人,1998)SPET研究,發現在未受治療的憂鬱病患其左側前額葉皮質及左側顳葉皮質之血流量相對較低,經治療後,此異常可回復正常。目前的醫學研究提出”單胺假說”(monoamine hypothesis),腦內神經突觸間的單胺(例如血清素)過少,導致憂鬱狀之表現,若能提高突觸間之單胺,則可改善這些症狀。
  關於遺傳研究顯示同卵雙胞胎的情感障礙症共患率(concordance)67%,異卵雙胞胎為19%,若同卵雙胞胎被分開撫養,共患率降為67%,顯示基因的影響,但並非百分之百,表示有其他心理社會機轉在影響。有報告顯示憂鬱父母的孩子有較多的情感障礙症(Weissman等人,1984)及情感障礙症兒童青少年的父母及其他親戚有較多的情感障礙症(Puig-Antic等人,1998)
  另外有關心理社會機轉方面,研究顯示情感障礙症之孩子被其情感障礙症之父母虐待或忽視的機會較多,而其他危險因子包括雙親均為憂鬱症、父母之疾病早發,父母離異、分居或有一人過世。父母婚姻衝突不合與孩子的適應不良有關。而母親的憂鬱比父親的憂鬱與孩子的精神病態更有相關性。


關於青少年憂鬱症的治療可從幾方面著手:
  一、藥物治療:目前以單線選擇性血清素回收抑制劑(SSRI)之抗憂鬱劑治療為主,若效果不佳,才選用單線非SSRI之抗憂鬱劑、三環抗鬱劑(TCA)、單胺氧化酶抑制劑(MAOI)或併用鋰鹽輔助,或考慮電療(ECT)。至於藥物治療持續時間則需進一步研究,目前則至少使用至症狀完全消失後六個月到一年才考慮漸進式停藥。
  二、個別心理治療:例如認知行為治療(CBT)、個別非指導性支持性治療(NST)
  三、家庭治療:目標首在重新連結孩子與家庭之關係,確定孩子的安全性,教導父母正向之管教態度、方法。
  四、團體心理治療:例如人際取向團體諮商,藉由團體活動,使兒童青少年學習、練習與人際相關的課題。

    至於青少年憂鬱症之預後,研究顯示有較高的危險性成為成年憂鬱症,也有較高的比率往後成為躁鬱症。青少年憂鬱症也有很高的自殺率,這也是需要關注的危險性。
    希望在多方的努力下,能使得到憂鬱症的青少年早日懷抱陽光,擁有希望。
 
(轉載自成大醫院『康復通訊』937月第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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